根据《关于评选表彰2023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辽教通〔2022〕244号)精神,我校认真组织评选,经毕业生本人申报、学院审核,现对拟推荐评选2023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进行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期5个工作日(2022年12月6日-2022年12月12日),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至招生就业处(机关楼1201室)。
联系电话:024-31207238。
特此公示。
附件:2023届辽宁省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
5335永利APP招生就业处
2022年12月6日